2021年农村新规划,在外打工的要注意,这2类宅基地收回
导读:今年是国家第18次一号文件的发布年,经过18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已经实现了脱贫致富,但是对于农村的乱拆乱建问题依然存在。为此国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如何治理农村,如何让宅基地合理化,而当前对于在外打工,以及村里的一些危房作何处理,是复垦复工还是要求这些人退出宅基地呢?本篇文章我们一起来看个究竟。我是@猪宝宝的公仆,欢迎大家关注我。
一户一宅制度要贯彻执行到底!
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对于村里具有农村户口的人群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过去常常会出现的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而且对于批准的宅基地要求“建新拆旧”的原则,对于那些在外打工的而且在城里买了房子又不愿意回家住却在村里申请到宅基地有出卖、出租的坚决不允许!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或者超标的也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进行宅基地认证!
进城打工可以主动出让宅基地或者收回宅基地!
对于长期在外打工,但是在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的。或者在城市定居落户,导致农村宅基地闲置荒废,甚至无人居住的可以进行回收。特别还是近些年来,大家都不喜欢种地了,大多数去城里生活的年轻人不愿意回家的可以主动申请退出宅基地给有需要的人,对于闲置荒废时间超2年以上的,村里可以进行统一回收宅基地贵集体所有。
宅基地不收回也可以租赁盘活
国家为了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法规,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如果你是进城务工的或者在农村里有闲置宅基地的,国家明确给你们这些人指明了方向:
可以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要收回哪些宅基地?一)长期出外打工,空置2年没有使用的
其实这一条我国早就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文,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建设用地者使用权可以无偿收回”;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违反“一户一宅”政策
以前在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很多农村乱建乱造比较严重,村里的监督能力比较差,很多跟村干部关系好的可能拥有多处宅基地。而现在对于这样的现象坚决杜绝!另外对于一些没有子女继承的宅基地以后也要收回了,不再跟过去一样由他的近亲去接手他们的宅基地了。
宅基地回收部分地区补偿标准有哪些?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都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有如下的标准: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重庆垫江补偿标准是180元/平;湖北枝江一级地类约43元/平;安徽金寨县规定面积内每平方米补70元;江苏金湖县1.19万元一亩进行补偿;陕西西安一户的话陕南地区10-12万元,陕北地区16-18万元。
屏幕前的朋友们,你家有几处宅基地呢?你有没有违反“一户一宅”政策呢?劝你还是尽快解决自己的宅基地问题吧,小心被收回哦!#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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